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在此背景下,养老金融发展备受关注。目前,我国养老金融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董克用看来,缺乏基础数据是重要的制约因素。
“养老金融基础数据的缺乏,制约了相关研究的深化,也不利于金融机构开发相关养老产品以满足广大国民的养老金融需求。”董克用表示。
有鉴于此,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近日发布的《中国养老金融调查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有望补足养老金融数据方面的薄弱之处,为加快我国养老金融发展步伐提供重要推动力。
1 居民养老财富储备总量不足
《报告》显示,在养老金融参与情况方面,银行存款仍然是调查对象进行养老财富储备的主要偏好。选择银行存款的调查对象人数占比达50.81%,其后依次是商业养老保险(27.98%)、银行理财(26.27%)、房产(21.69%)、基金(15.59%)。还有一些调查对象通过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股票、信托、国债等方式进行养老财富储备。
值得注意的是,仍有15.92%的调查对象尚未进行任何养老财富储备,此群体年龄主要集中在29岁及以下和60岁及以上。对于年轻群体来说,原因或在于初入职场时间不长,收入不高,生活压力较大,缺乏进行养老金融储备的经济基础,同时认为自身较为年轻,尚未形成养老金融储备意识。就60岁及以上的群体而言,其未进行任何养老财富储备的,一方面在于该群体子女数量相对较多;另一方面则可能是前期积蓄更多用于支持子女置业等而被提前消费。专家表示,该群体养老保障问题需要进一步关注。
此外,专家在解读《报告》数据时表示,目前,公众的养老金融知识仍较为有限,在参与养老金融市场时的首要考虑因素仍然是安全,愿意承担的风险相对有限,因此银行存款或银行理财仍是公众进行养老财富储备的主流方式。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体受收入条件制约,难以通过养老金融市场进行养老财富储备,或是少量可用于养老财富储备的资金难以承受较高收益产品背后的风险,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对其养老财富的保值增值带来负面影响。
从养老财富储备量来看,有将近八成(77.79%)调查对象的储备金额在50万元以下,31.91%的调查对象养老财富储备在10万元以下,仅有22.17%的调查对象的储备金额超过了50万元。总体来看,受访群体的养老财富储备量十分有限,这不仅表明我国居民养老收入保障并不充分,同时也显示出我国养老金融市场的巨大发展空间。
2 养老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受到关注
居民对养老金融产品抱有怎样的期待?《报告》也为金融行业提供了诸多可资参考的线索。
从养老金融参与意愿方面来看,大多数调查对象都认识到应较早开始进行养老储备,超过八成的调查对象认为整个养老期间的财富储备在100万元以内即可满足养老需求。通过对比调查对象目前的养老资产储备与其整个养老期间的养老储备需求可以发现,66.71%的人群尚未达到预期的养老金储备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养老金融市场的巨大潜力。
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认为目前养老金融产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体现在收益率偏低、产品介绍不够清晰明确、期限太长等方面,此外还包括风险较高、起投金额较高、交易不够便利等。
《报告》显示,68.83%的调查对象期待的养老金融产品的投资期限在3年以内,其中25.9%的调查对象希望能够灵活存取,不设定投资期限,只有15.77%的调查对象愿意接受5年以上的投资期限,10年以上期限的养老金融产品的接受度则仅有4.05%。这表明,我国居民对于养老金融产品的需求仍集中在中短期投资产品上,对长期投资产品的认同度仍然偏低,这与全生命周期的养老财富储备之间存在一定偏差。
此外,《报告》显示,超过九成(96.69%)的调查对象愿意在税收优惠激励下进行市场化的养老财富储备。
从国际经验来看,为了激励公众参与以及增强公众对不同金融产品的参与度,不同国家往往会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将部分金融产品纳入养老金制度体系中。我国在此方面也已展开探索。2018年,我国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调查结果显示,有近七成(68.74%)的调查对象表示了解这一政策,也印证了居民对养老金融税优政策的较高关注度。
3 加快完善第二和第三支柱养老体系
调查结果还显示,46.79%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者预期的养老金水平为在职工资收入的40%至60%,这与基本养老金的目标替代率(59.2%)基本持平,但高于目前的实际替代率(45%左右)。
《报告》认为,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需重点聚焦两个方面:一是继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尤其要注意探索新业态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新路径。二是持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科学合理完善和改进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使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完善居民养老保障,还需完善多支柱养老金体系。特别是在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一枝独大的背景下,加快发展第二支柱与第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势在必行。
《报告》建议,完善企业年金制度,适当降低企业年金加入门槛,提高企业年金强制性,以提高第二支柱的覆盖率和参与率。同时,加快推进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措施,激励全体国民参与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为社会成员提供更高水平的养老金制度选择。
针对不同群体在经济水平、风险认知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报告》还建议,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及时利用互联网等渠道进行广泛调研,对市场、客户进行细分,对日益更替的需求进行及时的创新和改进;另一方面,可以探索与其他行业就养老服务展开合作,丰富养老金融产品的功能,充分挖掘不同群体的潜在需求,通过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增强客户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