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十,年前高高兴兴回家过年的同辉尊长园刘婆婆,闷闷不乐的回来了。经过院里的医生检查身体,刘婆婆的身体又回到了比较麻烦过去:骶尾部有压红(一期压疮),左侧脚踝外侧有破皮(长期受压造成),并重新用上了尿不湿。
春节,是中国人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一个家庭的每个成员,无论天南海北,都要回家吃大年三十这顿团年饭,以示一家人团团圆圆,圆圆满满。因此,同辉尊长园的刘婆婆,在春节前的腊月20日,被子女接回家过年。没想到,好心办了坏事,或许由于专业知识和照护能力受限,出现了文中开始的场景。这个不该发生的问题出现了,我们要从中吸取哪些教训呢?
其一、唯怕子女好心办坏事。按说,已81岁高龄的刘婆婆,在2021年5月入住同辉尊长园时,有糖尿病、高血压等多种基础疾病,是全护型老人(吃喝拉撒睡都要人照护)。经过医护人员历时8个多月的精心照料 ,已能在护理人员的支持下站立行走,且全身皮肤完好无损。就因为子女为了尽孝,把刘婆婆从同辉尊长园接回家过年。也或许子女不大懂基本的护理技能,导致刘婆婆旧病复发,给刘婆婆带来难以忍受的痛苦,并卧床不起,又回归为“全护型老人”。此案例说明,我们当子女的,对父母尽孝无可非议,但要因人而异,视情况而定。若是有自理能力的老人,在节假日接回家过节,或户外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是完全可以的。但像刘婆婆诸如此类的长者,是万万不能离开专业品质养老机构的。这是一个活生生的教训,每个长者的子女都要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
其二、对子女接长者回家过节的《申请》要评估。所谓评估,就是医护人员对长者“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若由于身体疾病等原因,确实不能“出院”的,一定要给长者和子女交待清楚。为了长者不再受病痛折磨,对子女的请求不予支持,并说服子女用其他更多的办法来尽孝。
其三、以此案例“举一反三”告之已入住长者及子女。凡是已入住同辉尊长园的长者,此前都是因为多种原因(包括潜在的基础疾病)而入住的。由于全体医护人员的精心苛护,才将长者“起死回生”。一旦出了类似刘婆婆这样“不该出现的痛苦”,包括医护人员、长者及子女都追悔莫及。所以,坏事变好事,也就是古人说的“失败是成功之母”,前车之鉴,我们都不能重蹈覆辙。
其四、对申请“外出活动”的长者严格把关。要建立完善长者“外出活动”的审批负责制,对经审批“外出活动”的长者,回院后,医护人员要立即进行身体健康评估,若出现了身体不适或不可挽回的病痛,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之外,办理“出院手续”时,其子女要签订《承诺书》,一旦“回院后”出现身体健康问题,子女要承担全权责任。
孝顺之痛,务必牢记。前车之鉴,警钟长鸣。为了长者的身体健康,要严把长者“外出活动”的审批关,我们都要为长者健康长寿共同当好守护神。
(张德邻)